本方向成员共4人,其中教授2人,副教授2人,3人具有历史学博士学位,1人具有法学博士学位,近年来在科研教学方面取得了一系列比较突出的成绩。目前各成员分别主持、完成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共2项、司法部法治建设与法学理论研究项目共2项,作为主要参与者参与国家清史工程项目2项、教育部人文社科重大攻关项目1项、教育部211项目2项,在《中国社会科学》、《历史研究》等国内权威期刊及法国Etudes chinoises、(台北)《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集刊》等境外知名学术刊物刊登过论文,发表论文数十篇,出版学术专著数种。总之,本方向成员在各自的研究领域都能够把握前沿学术问题,其研究成果具有领先水平,优势可见。
成员于本领域有较为丰富的教学和人才培养经验,分别承担中国法律史专业硕士生的培养和中国近代史专业硕士生的教学工作,同时面向全校本科生开设“中国古代婚姻制度中的妇女”、“中国古代官衙文化”、“近世中国的婚姻、家庭与社会”、“明清中国的社会与文化”等课程,其中2名成员分别荣获本校青年教师基本功大赛荣获二等奖和“中国政法大学优秀教师”称号。
本方向的研究内容与特点:
其一,对明清时期的司法审判与民间秩序进行社会史视角下的系统深入的研究,延及明清时期的法律与社会的关系、唐宋转折过程中法律规定与社会结构、社会观念变迁之间的关系等问题。
其二,以案例、判牍等司法档案为基础,结合地方志、家谱、契约等文献,从社会史的角度对清代的女性及家庭社会关系与活动作动态地全方位考察。
其三,从区域社会史的角度考察政治变动与日常生活之间的关系,选取一些特定的区域,将制度的实施和变迁放在具体的地方场景中加以考察,并细致揭示国家制度与地方社会的双向互动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