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夏,揭开神秘古国法制的面纱
法制文物,是古代法律制度的见证和记录。中国古代有过什么样的法律制度,就会留下什么样的法制文物。从物的角度追溯中国古代法律制度的生成演变,既形象生动,也充盈着新知、新趣。
当我们亲临新发现的考古遗址或置身国宝荟萃的博物馆,环顾琳琅玉器、庄严礼器、凌厉兵器,不禁会思考它们与法制的关联,同时也会追问,“礼源于祭祀,刑始于兵”的中国古代法制起源路径能够通过文物展现吗?中华法系的“德主刑辅”“礼刑合一”等特色,是否会物化为器物?中国厚重的古代文化遗存遗物,到底能揭示怎样的法制演变格局?
西夏
本期为第二十七期,我们将为大家介绍出自西夏的三组文物:“敕燃马牌”、“有神圣位”铜印、瓜州审案记录。党项人建立的西夏,因为被蒙古铁骑覆灭后没有立史,加上使用的又是早已湮灭的文字,所以一直以来都显得非常神秘。不过随着越来越多文物的出土,西夏的面纱也慢慢被揭开……
壹、西夏·“敕燃马牌”

【出现时间】西夏(公元1038年—1227年)
【出土&展陈】现藏于中国国家博物馆。
【文物介绍】西夏铜牌。高18.5厘米、直径14.7厘米。由两片圆牌组成,相互套合形成整体。两片之间有空腔。上端为方形提钮。两片顶端各有一个西夏文“敕”字。一片刻四联忍冬花纹饰,另一片刻四个西夏文字,汉译为“敕燃马牌”,意为“敕令驿马昼夜疾驰”。此为“信牌”,是西夏王朝传递文书、命令时使者的身份凭证。一般一片存于朝廷,一片存于都城驿站,见牌合符后放行。
贰、西夏·“有神圣位”铜印

【出现时间】西夏(公元1038年—1227年)
【出土&展陈】现藏于天津博物馆。
【文物介绍】西夏铜印。高4厘米、边长5.5厘米。钮上窄下宽,顶部刻西夏文“上”字。印刻西夏文字意为“有神圣位”。西夏文是记录西夏党项族语言的文字。在西夏王朝所辖地区,上自诏令、佛经,下至民间书信,均用西夏文书写。1227年西夏灭亡后,西夏文字逐渐湮灭,至今已成为难以识读的文字。传世和出土的西夏文印章较多,是了解西夏官制的重要史料。
叁、西夏·瓜州审案记录

【出现时间】西夏(公元1038年—1227年)
【出土&展陈】现藏于中国国家博物馆。
【文物介绍】西夏文诉讼文书。高24.3厘米、宽28.5厘米,草书10行,足行11字左右。《瓜州审案记录》共17纸,其中5纸下落不明,以西夏文书写,钤朱印两方,有画押,系天赐礼盛国庆二年(1070年)的审案记录文书,内容涉及牲畜买卖、侵夺、伤害诸事,是研究中国少数民族法制史的珍贵原始档案。背面为西夏文写本《六祖大师法宝坛经》。
西夏法制:麻雀虽小,五脏俱全
西夏生存于宋、辽、金、蒙古等大国的夹缝之中,人口、国土面积、政治军事影响力一直不算突出。尽管如此,由学习能力极强的党项人建立的西夏国,却搭建了相当完善的法律制度。
景宗李元昊建立西夏后,就非常推崇以法治国。《西夏纪》记载,李元昊常常“案上置法律”,推行“尚武重法”的治国方针。仁宗李仁孝在位时期,通过吸纳唐、宋两朝的法律并进行创新,颁布了《天盛律令》。这成为中国古代第一部少数民族文字的法典。
《天盛律令》内涵丰富,涉及刑事、厩牧、军事、婚姻、宗教、民族习惯、民间契约、诉讼审判制度、亲属法律制度等,体例较《宋刑统》有所更张,采取按照统一的律令条目进行分层次书写的方式,较好解决了宋代法律与敕令杂乱混同的问题。
(本文原发于“无讼研究院”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