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时间】乾隆十五年(1750)四月
【地点】北京海淀区颐和园文昌阁北耶律楚材祠
【评述】
碑高310厘米,碑身两面刻。碑阳为乾隆御制《耶律楚材墓碑记》,碑文10行,载乾隆命所司为耶律楚材建祠堂三间,“使有奠馈申酌之地。并命汪由敦为碑纪”。碑阴为大学士汪由敦撰《元臣耶律楚材墓碑记》,19行,记“楚材事元太祖、太宗,历三十余年。时方草昧,一切定赋税、分郡县、籍户口、别军民,皆其所经理……赖其规画,法制粗立,民得宁息。故论有元一代名相,必以楚材为称首”,并赞颂乾隆皇帝“褒忠崇德之圣心”。
汪由敦(1692—1758),字师苕,号谨堂,安徽休宁人。雍正二年(1724)进士,历事三朝,老诚敏慎,深受乾隆帝倚重。因他在吏部、刑部、工部做过尚书,在户部、礼部、兵部任侍郎,民间誉为“六部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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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政法大学法律古籍整理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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