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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 ·​《德惠社碑记》

来源: 发布时间:2025-05-07 阅读数:

法制文物日历 | 五月七日 · 清 ·《德惠社碑记》

《德惠社碑记》


【时间咸丰七年(1857)九月

【地点】原在浙江宁波郡庙,现存天封塔塔院

【评述】

碑高215厘米,宽113厘米,右下角残缺。额横题“德惠社碑记”5字,碑文17行,满行41字。碑载福德祠创设修造经过道:自明正统以后“租调兴焉,至正德而差发日急,湖民之病科征,而逃亡者众矣”。时有布衣杨钦“携资赴京,陈湖民逃亡之由,而援慈邑花湖田全折之例以请”。后太守林富“悉其利弊,力为主张,而湖田全折之例始行”。当地百姓感恩戴德,在甘棠禅院后建“德惠祠”。因以纪念杨钦功绩为主,人们也称其为“杨儒祠”。乾隆年间,乡人朱淳溪“复请立通图之法,裁革庄长,志以碑石”。官府特此明确全邑征额定例。又因祠内祀产甚微,十九里共同捐资置田30余亩,并纠集会友40人递行管理,互相稽核。碑后写明“一式两碑,一设鄞西德惠祠即杨儒祠”。里人张恕撰文,谢淦书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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