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时间】清康熙三十三年(1694)十一月记
【地点】浙江丽水市莲都区碧湖镇通济堰大坝北岸詹南司马庙内
【评述】
碑额横题“重修通济堰碑记”7字,记文20行,记文后附三源堰长、总理等题名18人,以及上、下源公正36人,中源30人,下源25人题名百余人。
碑文载通济堰清代前的历史沿革道:“丽乡西有堰曰通济,创自萧梁詹、南二司马,障松、遂两溪之水,析流畎浍,引三百余派,分上、中、下三源,立七十二概,灌田二千余顷,为利滋大。先是营筑时,相传有白蛇之异,咸谓神人所指得就云。宋枢密郡人何公澹重加甃石,又乾道间,郡守范公成大曾修茸之,因源立三则。列规条二十,刻石俾知所守。及元至正间,监郡公汲汲民事,俾梁君顺得尽规画。明万历,丽令樊君良枢力为整葺,著 《堰志》,至今准则焉。嗣后屡圮屡复。”至清康熙三十三年(1694),知府刘廷玑留心民疾,捐俸重建,委幕属赵鍟督理,调度有方,百废具举。故此碑也名为《郡守吴公重修通济堰记》。徐潮撰文,叶孕兰书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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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政法大学法律古籍整理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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