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文物日历 | 十二月九日 · 清 ·《清真寺劝善条约碑》(残刻)



《清真寺劝善条约碑》(残刻)
【时间】乾隆四十八年(1783)
【地点】山东济南市中区党家庄镇清真东寺
【评述】
碑呈横卧式,中部断裂,下部残缺。残碑高45.6厘米,宽160厘米,厚20厘米。因碑残内容不完整,但济南槐荫区小金庄清真寺有道光五年(1825)所刻《清真寺劝善条约碑》与此碑内容相同。碑文分为记和条约两部分。记言部分阐述伊斯兰教的道德理念,要求信众“尊至圣之遗规,行所当行,止所当止”,后列规范10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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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政法大学法律古籍整理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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