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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 ·《兑镇录两县详文并告示碑》

来源: 发布时间:2024-11-30 阅读数:

法制文物日历 | 十一月三十日 · 清 ·《兑镇录两县详文并告示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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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兑镇录两县详文并告示碑》


【时间道光七年(1827)九月初三日示,道光八年(1828)八月立。

【地点】碑原在山西孝义市兑镇镇老爷庙,现存孝义市皮影木偶艺术博物馆。

【评述】

碑平首方座,通高262厘米,宽86厘米,厚18.5厘米。碑身两面刻,碑阳24行,首题“兑镇录两县祥文并告示碑”,载汾阳、孝义两县确查孝义县申腾蛟等呈控差役禇开捏禀其囤积粮粟以致被查封8个月,最终确认系寄存而非囤积一案的详情。


碑阴19行,首题“特调孝义县正堂加六级纪录九次卓异候升段台亲阅准刻碑文”。碑载商户因差役捏禀囤积而被查封,“大碍民食,有妨生业”。“若不抄详勒石,惟恐日久又滋弊窦”,孝义县段知县特准将详文并告示刻石,并明示:“自勒石后,倘衙蠹地棍等再有挟私指寄存为囤积加害者,该镇属钱行牙行等当公同呈究,俾衙蠹地棍不敢擅行借端滋事。”碑文特别强调所录“两县详文并告示碑文俱在府户总科存案”。碑由钱行、斗行公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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