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文物撷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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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发布时间:2024-10-23 阅读数:
《李应祥捐银购屋碑》
【时间】道光九年(1829)十二月
【地点】广东广州越秀区解放北路清真先贤古墓
【评述】
碑嵌于墙上。碑文18行。碑文载前广州协镇李应祥“慨然忧我教中之贫死而无告者”,特留下俸银七十大圆,谓“凡有贫丧者即助银壹大圆”。其银现买园屋一间,每月收租银壹大圆,即送交四坊公箱经理。契已烧毁不留。爰命立石,以垂不朽。
撰文者为番禺于世广、羽来仪。四坊师长乡老同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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