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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 ·《蒙杨大老爷示禁碑》

来源: 发布时间:2024-04-15 阅读数:

法制文物日历 | 四月十五日 · 清 ·《蒙杨大老爷示禁碑》

《蒙杨大老爷示禁碑》

【时间乾隆三十七年(1772)七月初二日示

【地点】广东深圳南山区后海村天后宫

【评述】

碑高89厘米,宽58厘米。额横题“蒙杨大老爷示禁碑8字。碑文16行。“杨大老爷”职衔为“广州府正堂管新安县事随带加二级纪录七次记功三次”,颁禁事由为“贫民遭害禀叩怜示禁以救民命事”。据乾隆三十七年(1772)六月二十三日后海乡乡约谢尚志、耆老梁德怀等禀称:“本月十三,实有西路光棍,不报姓名,用船装载蠔种,胆在后海滩处肆放蚝块。泪思蚁通乡男妇,凡遇退潮,朝夕下滩捡采螺蚬、虾蟹、鸭螺等物。近来饥荒,全赖海滩蟹螺救活贫民,若被强霸放蠔,则一乡村老幼千命,束手待毙。”特请求新安县示禁。官府为此示谕棍徒人等知悉:“查后海村海滩,系属官海。一遇潮水退流,自应听乡民下滩采拾鱼虾螺蚬等物。射利之徒何得串同封霸放蚝,利己损人,大属不法。速即将所放蠔块搬去,毋许藉课混扰滋事。如敢故违,许该乡约保立即指名禀赴本府,以凭立拿究惩,决不姑宽。”尾题“发仰后海村张挂晓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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