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月十五日 · 清 《玄妙观永免六甲排年帖文碑》

《玄妙观永免六甲排年帖文碑》
【时间】顺治四年(1647年)十二月给
【地点】江苏苏州玄妙观观音殿内
【评述】
碑额题“玄妙观奉宪永免亨字二图六甲排年碑记”8行17字,系在旧碑上刊刻。旧碑原额题“长洲”等字仍可辨识。碑文23行,首行题“长洲县亨字二图玄妙观永免六甲排年碑记”,内容载因玄妙观募资置产津贴役费,长洲县奉钦差巡抚都御史的批示,特豁免其承担的六甲排年里役,并给帖文为据;其立碑为凭的请求也得到官府批准。此碑由江南苏州府道纪司都纪陶弘化监立。
排年指里甲轮流年当差。《明史·食货志》载:“岁役里长一人,甲首一人,董一里一甲之事。先后以丁粮多寡为序,凡十年一周,曰排年。”清黄六鸿《福惠全书》载:“十甲轮充值年当差者,谓之排年。其一年中之正赋杂差,皆排年是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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