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文物日历 | 九月二日 · 金 ·《广教禅院牒》


《广教禅院牒》
【时间】大定三年(1163年)二月牒,大定四年(1164年)八月十五日刻
【地点】原在陕西咸阳市渭城区底张镇眭村广教寺旧址,现存咸阳博物馆。
【评述】
碑高163厘米,宽77厘米,厚13厘米。碑身两截刻。上截刻大定三年(1163年)二月牒文14行,后附3行刻立石责任者和时间,其中2行文字难以辨识。牒文钤“尚书礼部之印”3方,花押3处。
下截刻大定六年(1166)六月二十六日王靖撰《咸阳县眭村广教禅院记》,22行,徐颐书,讲经论主持沙门普满于当年七月十五立石。据记文,寺院买名额计“费缗三十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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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政法大学法律古籍整理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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