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文物日历 | 八月十八日 · 伪齐 ·《地土山界公据碑》


《地土山界公据碑》
【时间】阜昌二年(1131)四月初十日给文
【地点】山东济南长清区灵岩寺。
【评述】
碑圆首,首右上残。高126厘米,宽66厘米,厚15厘米。额题“□建常住地界公据”4行8字。碑身23行,首行“济南府”、末行“使”均大字,有花押。
碑文从结构看可大致分为四部分。第一部分为2-7行,载十方灵岩禅寺住持净如的状文,记自宋初至立碑时160年间有关寺产来源、立碑载四至及申官解决被冒占山场田地的情况。
第二部分为碑文8-10行,内容为济南府及长清县对净如状文所提事项的查验、复核。第三部分为碑文11-21行,详载重新核实的寺产界至走向。第四部分为碑文第1行及22-23行,为公文的首尾格式用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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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政法大学法律古籍整理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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