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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国 · 晋绥边区缉私证印版

来源: 发布时间:2021-10-03 阅读数:

法制文物日历丨十月三日 · 民国 · 晋绥边区缉私证印版

 

 


【名称】
晋绥边区缉私证印版
【时间】

1945年5月10日

【评述】

印版为长方形,圭首。版中间刻“缉私证”三个大字,上方圭首刻“晋绥边区”,底部刻“民国三十四年五月十日”小字,两侧刻“严禁贩运买卖私盐鸦片”“誓死维护边区经济秩序”字样。印版上的文字刷印后须加盖“某某县抗日民主政府辑私队”印章方为有效。
抗日战争期间,日伪不仅加紧对边区的经济封锁,而且猖狂进行各种走私活动。边区政府通过强化缉私组织机构建设、建立健全缉私规章制度等举措,展开反走私斗争,以增强边区的抗战实力。
晋绥边区创建于1938年,包括晋西北和大青山两个区域,西邻陕甘宁边区,东接晋察冀边区、晋冀鲁豫边区。1943年11月,晋西北和塞北(由绥远、雁门两区合并而成)行政公署合并,改称晋绥边区行政公署。自此,晋西北根据地与大青山根据地合称为晋绥边区。《吕梁英雄传》即以一个名叫康家寨的村庄为背景,讲述了晋绥边区人民的抗战故事。此印版现藏中国法院博物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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