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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清律例通考校注》
发布时间:2021-11-30


《大清律例通考校注》是清代吴坛所著。吴坛,山东海丰人,乾隆二十六年进士,历经刑部主事、郎中、侍郎等职,曾出任按察使、布政使,乾隆四十五年卒于江苏巡抚任上。《大清律例通考校注》是其尽毕生精力所成的一部著作,三十九卷,十一部分。该书着重考释清代律文,特别是例文的增删修改情况。以例断案,弥补律文之不足,由来已久。清代法律的发展在例而不在律,了解和研究例的发展沿革,可以全面地了解清代法律的发展和运用情况,这亦是作者写作此书的原因。

该书内容丰富,体例完备,讲解清晰。对律书中的篇名、门名和律目,作者上朔周、秦、汉、唐,说明其渊源和变化。对律文和所附的每一条例文,以“按语”的形式,详细考释了修改的情况和原因。已删的例文,也附于本条之末,说明删去的缘故。凡有酌拟应删、应改及另有议论者,则用“又按”的形式加以说明。本书对律例的考释止于乾隆四十三年,四十四年的新例列为应纂以备编入。该书穷委竟源,考释详明,具有很高的学术价值。

吴坛玄孙吴重熹于光绪十二年对此书进行刊刻,这是最早的版本,此本完全按原稿刊印,脱漏错简之处也原文照刻。中国政法大学古籍整理研究所以其为底本,根据清以前的律书和《大清律例》、《大清律例增修统纂集成》、《读例存疑》等书,对《大清律例通考校注》的律文和例文进行了核校,笔误和明显的错误径自改正,大多数情况均以“注释”形式标出。对书中重要的人名、官名,清代特有的典章制度,不常见的法律词语和难懂的字词等,作了简明的注释。整理后的《大清律例通考校注》于1992年10月由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出版。是研究清代律例发展变化的重要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