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
首页 > en > Courses > 正文
Courses
Graduate
发布时间:2021-11-30


总体情况


1.有一定的历史积淀。1952年建校之初,阴法鲁、王利器等文史学家授业我校,二先生的学问人品熏蒸渐积,沁入根基。1984年中国政法大学法律古籍整理研究所成立,二十余年来以振兴繁荣传统学术为己任,2009年被教育部全国高校古籍整理工作委员会批准为直接联系单位。2002年中国政法大学人文学院成立,2006年获得中国近现代史硕士学位点。

2.研究方向鲜明。本学科点成员长期注重出土、传世及民间法律文献研究,成果可观。近现代史在近代法制、近代社会与人物等研究领域内的学科影响力逐步彰显。中国古代史研究以法律制度及思想的演进为主导,注重探寻历史中的法律。社会史则强调揭示法律存在的社会基础,旨在更加深刻地认识传统法律。

3.学术队伍整齐。本学科点共有在编人员17人,其中教授10人,副教授6人,博士生导师(法律史)6人,硕士生导师(法律史、近代史)10人,获得历史学博士学位者11人,法学博士(中国法律史)学位者4人,文学博士学位者1人。年龄、知识结构合理,专业特征显著。在编人员研究成果饱满,主持有多项国家及部级项目,出版学术专著多部,在权威、核心等学术期刊上发表论文数十篇。大部分成员有赴境外学习、交流及参加国际学术会议的经历。

4.图书资料及经费充足。本学科点有独立的文献资料室,收藏以历史学、古代典籍文献及近人、今人研究成果为主的中外图书及电子书籍近2万册(种),是中国政法大学图书文献的重要资源之一。有独立出版的学术刊物,为学界同仁所关注。近5年共获科研经费170余万元,其中纵向经费80万元。

5.相关学科实力雄厚。本学科点的支撑学科中国法律史是首批国家级重点学科,1983年获得博士点,中国法律史研究院是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实力雄厚,资源充足。


历史文献学方向


从事本方向研究的成员共有4人,其中教授2人,副教授1人;2人具有历史学博士学位,2人具有文学博士学位,知识结构合理,力量较为整齐。成员于本方向有较多的学术积累,主持有国家社科基金课题及教育部相关课题,方向明确,成果较丰,有独立的学术出版物《中国古代法律文献研究》发表本方向的研究成果,亦有相对稳定的经费来源支持学科发展。

成员于本方向有较多的人才培养经验,分别承担中国法律史博士生、硕士生的培养,讲授有“出土文物法律史料研究”、“中国古代法律典籍研究”、“中国古代判词”、“中华文明通论”、“考古发现中的中国法律”等硕士生、本科生课程。

本研究方向的内容与特点:

1.出土法律文献研究。近百年来出土法律文献的不断面世,为历史学及中国法律史学的研究拓宽了视野,其研究涉及历史学、考古学、文字学、法学等诸多学科的知识与方法。本方向的研究注重以历史的方法、法学的视角关注出土文献中的法律制度,辨析、考证解析历史中的法律真相及其演变,充实对古代法律文化的认知对象。

2.传世法律文献研究。以以纸本为载体并流传至今的古代法律文献为研究对象,重点侧重于司法档案、公牍判词、律学著作以及史书、方志、笔记小说中有关法律的记载。本方向的研究注重对其法律史料价值的发掘,注重这一史料群体中的法律样态的揭示,以推进法律文献学的建构。

3.民间法律文献研究。关注族谱、契约、碑刻等民间文献中与权利、纠纷、司法相关的内容,借助社会学、人类学的理论方法予以分析,强调其历史情境,以全面理解中国传统社会的法律制度及其实际运行状态。


中国古代史方向


从事本学科方向的研究人员共3人,其中教授2人,副教授1人,3人均具有历史学博士学位。结构合理,力量均衡。成员分别主持有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重大课题、司法部课题等相关课题,是国家清史工程项目、教育部211课题的重要参与者,发表论文数十篇,出版学术专著数种。

成员于本科学领域有较为丰富的教学和人才培养经验,分别承担中国法律史博士生、硕士生的培养,讲授有“中华文明通论”、“中国法制史”、“中国法律思想史”、“中西法律文化”、“中国古代法律典籍研究”等本科生、硕士生课程,有成员曾荣获霍英东教育基金会高校青年教师教学成果奖。

本学科方向的内容与特点:

1、注重中国古代法律史、政治史及其思想史的研究。政治、法律现象作为历史横断面的重要脉络,与当时的政治运作、经济活动、社会生活,乃至于历史人物的命运、重大历史事件的发生等紧密相关。通过对历史上的法律进行细致而周密的考察,可以更准确、深刻地认识历史进程的变化。

2、注重“官法”与“民情”的结合。历史事件的发生,不但有其深刻的政治背景,往往也有着深厚的民意背景。通过文化解释的方法,注重思想、意识、观念的厘析,探究历史上发生的各类事件、司法运作、守法与违法等现象背后的民族精神、社会习惯,从而把握中国传统文化的内涵,为传统史学研究提供新的视角。


专门史(社会史)方向


本方向成员共4人,其中教授2人,副教授2人,3人具有历史学博士学位,1人具有法学博士学位,近年来在科研教学方面取得了一系列比较突出的成绩。目前各成员分别主持、完成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共2项、司法部法治建设与法学理论研究项目共2项,作为主要参与者参与国家清史工程项目2项、教育部人文社科重大攻关项目1项、教育部211项目2项,在《中国社会科学》、《历史研究》等国内权威期刊及法国Etudes chinoises、(台北)《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集刊》等境外知名学术刊物刊登过论文,发表论文数十篇,出版学术专著数种。总之,本方向成员在各自的研究领域都能够把握前沿学术问题,其研究成果具有领先水平,优势可见。

成员于本领域有较为丰富的教学和人才培养经验,分别承担中国法律史专业硕士生的培养和中国近代史专业硕士生的教学工作,同时面向全校本科生开设“中国古代婚姻制度中的妇女”、“中国古代官衙文化”、“近世中国的婚姻、家庭与社会”、“明清中国的社会与文化”等课程,其中2名成员分别荣获本校青年教师基本功大赛荣获二等奖和“中国政法大学优秀教师”称号。

本方向的研究内容与特点:

其一,对明清时期的司法审判与民间秩序进行社会史视角下的系统深入的研究,延及明清时期的法律与社会的关系、唐宋转折过程中法律规定与社会结构、社会观念变迁之间的关系等问题。

其二,以案例、判牍等司法档案为基础,结合地方志、家谱、契约等文献,从社会史的角度对清代的女性及家庭社会关系与活动作动态地全方位考察。

其三,从区域社会史的角度考察政治变动与日常生活之间的关系,选取一些特定的区域,将制度的实施和变迁放在具体的地方场景中加以考察,并细致揭示国家制度与地方社会的双向互动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