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宜春县工农兵银行银洋叁角券
【时间】1931-1934年
【评述】银洋叁角券为横式,长13.6、宽8.5厘米,黄色底套印蓝黑色图文和红色行名,花纹边框四角印有“叁角”字样。框内上端左右印“江”“西”二字,中间印“宜春工农兵银行”行名,下方加盖“此票湘鄂赣省工农银行兑换”印文,正中印“银洋叁角”面值,两侧为“合成壹元”“驳兑现洋”小字。边上椭圆形框内有建筑、街景图案。右侧印字号,左侧印发行时间,并钤“宜春工农兵银行印”条章。下端有“浏阳县苏石印局代印”字样。背面花纹边框内印有《宜春县苏维埃政府布告》全文,布告正中钤“宜春县苏维埃政府印”篆体红色大方印。
1931年8月,江西宜春县工农兵苏维埃政府正式成立宜春县工农兵银行,主要任务为发行银元票,开展兑换票币、储蓄、借贷业务等。为节约成本,特委托邻县浏阳县苏石印局设计、印制纸钞,故票券式样风格与浏阳县工农兵银行的纸钞较相似。
1931年10月,因萍乡和醴陵的部分苏区划归中共宜春县委领导,宜春县苏维埃政府改名为宜萍县苏维埃政府,宜春县工农兵银行同时更名为宜萍县工农兵银行。当年11月湘鄂赣省工农银行成立后,各县区银行即停止发行票币。在回收的部分县银行票币上,加盖“此票湘鄂赣省工农银行兑换”等印文后继续流通使用,以解决省工农银行成立初期货币发行不能满足实际需要的矛盾。故宜春县工农兵银行虽仅存在两个月,但其发行的票券实际流通使用了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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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政法大学法律古籍整理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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