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界地契约
【时间】咸丰十一年(1861)
【评述】文惠廉,英文名威廉·琼斯·布恩(William Jones Boone),1844年被美国圣公会派遣来华宣教,1845年5月到达上海。他注意到吴淞江北岸一带多为芦苇荒地,地价低廉,决定在此租地设堂布道。1848年,他向上海道台吴健彰提出永久租赁吴淞江北岸以西靠近黄浦江边的土地53亩,得到口头允诺。1852年,美国驻沪副领事与吴健彰签署相关契约,美租界得以确认,文惠廉因此被认为是上海美国租界的创始人。
咸丰十一年(1861),文惠廉将所租基地的一部分转租美商恩地克、美国人马惠廉等等,因而形成相关新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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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政法大学法律古籍整理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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