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文物日历丨二月七日 · 北宋 ·《劝慎刑文并箴》
《劝慎刑文碑》
《劝慎刑文碑》碑额
《劝慎刑文碑》碑拓
《慎刑箴》
《慎刑箴》碑拓
【时间】天圣六年(1028)五月十二日
【评述】
位于陕西西安碑林。
碑为螭首方座。碑首和碑身系整石刻制,高287厘米,宽94厘米。两面刻。碑阳额题“劝慎刑文”。碑文33行,满行61字,总1900余字,礼部尚书晁迥撰文,卢经书,庞房篆额。晁迥在文中列举了自西汉至后唐14个酷吏遭恶报的事例,同时也列举了西汉以来8例因救济人命、积有阴德而本人或子孙获福报善报之事。碑阴额题“慎刑箴”。碑文21行,满行44字,总820余字。
晁迥(948-1031)字明远,澶州清丰(今河南濮阳)人。博通文史,太平兴国进士;真宗时擢右正言、直史馆,历知制诰、翰林学士、知审官院,后拜工部尚书、集贤院学士;仁宗即位,迁礼部尚书,居官六年,以太子少保致仕。家多藏书,著有《翰林集》30卷、《道院集》15卷等。撰《慎刑箴》时晁迥已是81岁高龄。对《劝慎刑文》和《慎刑箴》的主旨,清代王昶曾评价道:“《慎刑文》述用刑善恶之报应,此碑则劝人广树阴德,而用韵语系于末。箴云‘愿布斯文,置之座右’,则非对君上言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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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政法大学法律古籍整理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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