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文物日历丨一月十日 · 五代 ·《准敕不停废记》
【时间】后周显德六年(959)七月建
【评述】河南浚县大伾山天宁寺天王殿前。20世纪60年代损毁,1981年复刻。
《准敕不停废记》高200厘米,宽88厘米,厚23厘米。额题“大岯山寺之记”。碑身上部刻敕12行及题款2行,下部刻记16行,行37字,另有题款小字6行。节度掌书记马去非撰记。显德五年成文。
碑文记载了周世宗废佛的历史事件,以及大伾山天宁寺的历史渊源。碑载滑州(今滑县)境内有寺院463所,其中3所年深日久,根据皇帝颁行的天命条贯:“僧居有敕额者存,无敕额者废。”黎阳县(今浚县)大伾山天宁寺可以保存,不必废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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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政法大学法律古籍整理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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