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文物日历丨一月四日 · 唐 ·《汾阳王置寺表》
【时间】大中十二年(858年)
【评述】2004年出土于河南陕县空相寺,现存寺中。
《汾阳王置寺表》高120厘米,宽60厘米,厚15厘米。额篆“汾阳王置寺表”。碑文26行,满行44字,载两组公文和“祖师塔院记”。其中第一组公文为大历七年(772年)十一月廿五日郭子仪奏表、同年十二月十二日敕牒,及大历八年(773年)正月四日“牒寺牒”。第二组公文由大历八年(773年)四月三日郭子仪谢表和代宗批答组成。据记文可知,摹刻于石的两组公文并非原件,而是藏于塔室内的公文录白副件。撰文者为郭子仪重孙郭拱,立碑时间为大中十二年(858年)九月,相距公文形成的大历八年(773年)已过去了85年。
碑另面刻大历八年(773年)三月《敕赐空相寺常住地土记》,记空相寺四至产业,与碑阳公文时间接近。有推测说大中十二年(858年)《汾阳王置寺表》系将另面碑文磨去后刊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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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政法大学法律古籍整理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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