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裴光庭碑》
《赐张九龄敕》
唐 · 《裴光庭碑》
【时间】开元二十四年(736年)
【评述】
现存于山西闻喜县礼元镇裴柏村裴柏碑馆。
碑存上半截,方形,碑额、碑座已失。残高120厘米,宽135厘米,厚43厘米。据载,碑首原为李林甫题额。碑身两面刻,均唐玄宗御书。一面为唐开元二十四年(736)十一月《赠太师忠献公裴光庭碑》,张九龄撰;另面《赐张九龄敕》,行书8行,满行8字,记唐明皇敕张九龄撰《裴光庭神道碑》之事。
裴光庭(675-733),字连城,绛州闻喜(今山西闻喜)人,隋朝礼部尚书裴仁基之孙,右卫大将军裴行俭之子。早年因门荫步入仕途,累迁至太常寺丞。睿宗年间,裴光庭因系梁王武三思女婿之故被贬为郢州司马。开元年间,裴光庭历任右率府中郎将、司门郎中、兵部郎中,开元十七年(729年)拜相,初授中书侍郎同平章事,次年升任侍中。开元二十一年(733年)任鸿胪少卿、兵部侍郎。裴光庭去世时年58岁,唐玄宗废朝三日,追赠其为太师,谥号“忠献”,命张九龄撰写神道碑文,亲笔御书,以示哀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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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政法大学法律古籍整理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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