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 · 《赐卢正道敕》
【时间】景龙元年(707)十月十七日敕
【评述】
原在河南荥阳土地祠,碑已毁,有拓本传世。
拓高214厘米,宽114厘米。碑阳计6行,满行11字,唐中宗李显撰并书。碑阴刻神龙三年(707)五月八日《卢正道清德颂碑》,碑侧有天宝年题记。敕文内容为:
01皇帝问洛州荥阳县令卢正
02道。卿才行早著,清白有闻,夙
03夜在公,课最居首。使车升奖,
04朕甚嘉之。今增卿禄祑,以褒
05善政,勉勖终始,无替嘉声。
06 景龙元年十月十七日
卢正道(?—726),幽州范阳人,神龙元年(705年)任洛洲新安县令,《唐书》无传。李显(656—710),唐高宗李治的第七子,弘道元年(683年)即皇帝位。光宅元年(684年)武则天临朝称制,李治废为庐陵王,圣历二年(699年)召还。神龙元年(705年)复皇帝位。
卢正道之所以能够获得皇帝手书褒赏,是因为“河南道巡察使卫州司马路敬潜以政术尤异奏闻”的缘故。清王昶评道:“正道以循吏得名,至于下敕褒美,两《唐书》已不为立传,而河南省府志循吏传内亦不载其人,志书弇陋疏略皆如此,可一喟也。”(《金石萃编》卷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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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政法大学法律古籍整理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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