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文物专题

唐 ·​​《晋祠铭》

来源: 发布时间:2022-11-05 阅读数:

法制文物日历丨十一月五日 · 唐 ·《晋祠铭》

唐代原碑

清代重刻碑

晚清拓本

   · 《晋祠铭》


【时间】贞观二十一年(647年)

【评述】

碑原立于晋阳城乾阳门街起义堂(遗址在今古城营村)前,北宋太平兴国四年(979年)赵光义毁晋阳城后迁至晋祠,现立于晋祠贞观宝翰亭(俗称唐碑亭)内。

《晋祠铭》全名《晋祠之铭并序》。碑身高195厘米,宽122厘米,厚26厘米;碑额高106厘米,左右饰螭首一对,并头下垂,额刻
贞观廿/年正月/廿六日”39字,飞白体。碑阳刻行书28行,每行4450字不等。碑阴为长孙无忌等7人的衔名,以及宋人范子谅、明人杨宪、清人阮元等续题。碑侧为宋人王安礼和清人等题名。

唐高祖李渊起兵反隋时,曾向唐叔虞祷祝。贞观十八年(644年)李世民东征战事不利,在晋阳休整。贞观二十年(646年)李世民重游晋祠,忆及往昔,触景生情,遂作此铭序。

《晋祠铭》为李世民亲撰。首行
晋祠之铭并序题下书御制、御书”4字。为纲领,为阐释。碑文先颂扬晋侯在协隆周室、一匡霸业中的丰功伟绩,强调德乃民宗,望惟国范。碑文对神祠、流泉等景观及贤德政治、天人沟通等进行铺陈描述后,转向对隋炀帝的批判:昔有随昏季,纲纪崩沦,四海腾波,三光戢曜,继而歌颂唐王朝一戎大定,六合为家的文治武功,最后阐发李世民以德治国的政治主张:故无言不酬,无德不报。亦如铭中惟德是辅,惟贤是顺,不罚而威,不言而信的凝练。

李世民(599-649626-649年在位)行草师法二王,善临古帖,笔法清远高致。明赵崡评此碑书法
全法《圣教》《兰亭》,而纵横自如(《石墨镌华》);清钱泳称:以行书而书碑者,始于唐太宗《晋祠铭》(《书学》)

贞观宝翰亭在晋祠中唐叔虞祠的东南隅,初仅一楹。清乾隆三十五年(1770年)邑令周宽等拟重刻唐碑,并将祠扩建为三楹,亲题
贞观宝翰匾额。亭内现立有两通石碑,一为唐太宗御书原碑,保存基本完好,但下部字迹磨泐较甚;另一碑为乾隆三十七年(1772年)依旧拓摹刻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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