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
秦始皇二十八年(前219)、秦二世元年(前209年)。
【地点】
原存山东泰安岱顶玉女池旁,残石现存岱庙东御座院中。
【评述】
《史记·秦始皇本纪》载:“二十八年,始皇东行郡县,上邹绎山。立石,与鲁诸儒生议,刻石颂秦德,议封禅望祭山川之事。乃遂上泰山,立石,封,祠祀。下,风雨暴至,休于树下,因封其树为五大夫。禅梁父。刻所立石,其辞曰……”据传,原石高、宽约154*47厘米。石西、北、东三面为秦始皇诏书,共144字;南面为秦二世元年(前209年)诏书,共78字,合并222字。李斯篆书。传世宋拓存165字。明嘉靖时仅存二世诏书4行29字,即“臣斯臣去疾御史夫臣昧死言臣请具刻诏书金石刻因明白矣臣昧死请”。现残石存二世诏书中的10字,即“斯臣去疾昧死臣请矣臣”。如石未残缺,此处完整文字应为“[丞相]臣斯、臣去疾,御史大臣[德]昧死言:臣请具刻诏书,金石刻因明白矣。臣昧死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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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政法大学法律古籍整理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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