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洪济禅院敕文札子
【时间】
北宋大观二年(1108)六月九日敕牒、七月十八日使帖
【地点】
原在十方洪济禅院,寺毁。1982年出土于河北正定县古城墙下,现存兴隆寺碑廊南端。
【形制】
圆首,座佚,上残。高153、宽72、厚21厘米。
【评述】
宋代敕牒碑。额题“敕文札子”。碑身两截刻。上截刻大观二年(1108)六月九日尚书省向真定府洪济禅院传达敕旨的札子(尚书省札),下刻大观二年七月十八日成德军府照会洪济禅院执行敕命的使帖,均27行。主要内容为真定府十方洪济禅院申请将寺额改作“大观万寿禅院”,并请求“依崇宁寺例”,将常住供众田产“除二税外,乞免诸般差科”。圣旨批示:“依例,许免差科,改寺额不行。”省札将敕文如实相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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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政法大学法律古籍整理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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