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大观圣作之碑
【时间】
北宋大观二年(1108)八月二十九日
【地点】
原在陕西乾县文庙戟门外,1962年移入西安碑林【形制】
高378、宽140、厚30厘米
【评述】
宋代御制学规碑。螭首龟趺。碑额“大观圣作之碑”由蔡京奉敕题写,此处“圣作”意为“御笔”,强调碑文是御制加御书。碑文28行,满行69字。碑文第1~20行是由书学博士李时雍奉敕以瘦金体摹写。因碑身所刻并非御笔亲为,故碑文第21~23行交待大观元年(1107)九月十八日“郑居中奏乞以御笔八行诏旨摹刻于石”,到第二年八月二十九日奉御笔赐礼部尚书,“令以所赐刻石”。之后数行罗列题额者、摹刻者及学规颁发机构——礼部官员职署,应是对摹刻御书等同于御书效力的责任担保及程序交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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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政法大学法律古籍整理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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