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文物专题

王言之制 · 明 · ​大明诏旨碑

来源: 发布时间:2021-02-04 阅读数:

法制文物日历丨二月四日 · 明 · 大明诏旨碑

【名称】
大明诏旨碑
【时间】
洪武三年(1370)六月诏

【地点】河南济源市济渎庙

【形制】
圆首龟趺。高550、宽170、厚47厘米

【评述】

明代圣旨碑。额篆“大明诏旨”。碑身19行,满行40字。朱元璋在洪武三年(1370)六月颁诏旨言:“今命依古定制,凡岳、镇、海、渎,并去其前代所封名号,止以山水本名称其神。”“四渎,称东渎大淮之神、南渎大江之神、西渎大河之神、北渎大济之神。”


欢迎关注

中国政法大学法律古籍整理研究所

获取更多学术信息


分享到:
友情链接:

版权所有:中国政法大学 京公网安备:110402430029

学校邮箱:cupl@cupl.edu.cn 地址:北京市昌平区府学路27号

关注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