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文物日历丨七月十七日 · 汉 ·《仓颉庙碑》
汉 ·《仓颉庙碑》
【时间】东汉延熹五年(162年)
【评述】
原立于陕西白水县史官村仓颉庙,1975年移存西安碑林博物馆
碑首呈圭形,有穿,穿孔直径13厘米。高147厘米、宽79厘米,4面刻字,隶书,风化较重。碑文大致内容是东汉衙县(今陕西白水县)县令刘羡奉太守刘明府之命,纪赞仓颉 “天生德于大圣,四目灵光,为百王作书,以传万嗣”的造字之功,特建祠“表章大圣之遗灵”,同时记刘明府的德政,孙羡的任职履历及刊石缘由等。碑阴及两侧刻掾属姓名、籍贯和出资人的姓名及钱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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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政法大学法律古籍整理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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