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文物日历丨八月三日 · 汉 ·《校官碑》
汉 ·《校官碑》
【时间】东汉光和四年(181年)
【评述】
碑原在江苏溧水县(现南京溧水区)孔庙,20世纪50年代移藏南京博物院。
《校官碑》也称《溧阳长潘乾校官碑》,高148厘米,宽76厘米,厚22.5厘米。碑首呈圭形,有穿,额刻“校官之碑”4字。碑文16行,行27字,记述了溧阳长潘乾的品行和德政。后有题名3列,年款1行。
汉代“校官”既指地方学校,也指掌管学校的官员。据碑文,潘乾字元卓,陈国长平(今河南西华县)人,楚太傅潘崇之后,曾任曲阿(今江苏丹阳市)县尉,后被举为孝廉。就任溧阳县后,他恩威并济,扶弱抑强,“狱无呼嗟之冤”, “矜孤颐老,表孝贞节”;外乡人移居前来,免三年赋役;同时“构修学宫”,普施教化,赢得百姓爱戴。溧阳县丞赵勋等曹属特在学舍前立碑,颂赞潘乾的政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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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政法大学法律古籍整理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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