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碑石课堂丨嘉石传奇

来源: 发布时间:2019-06-10 阅读数:

碑石课堂丨嘉石传奇

嘉 石 传 奇

/李雪梅


嘉石,纹石也,3000年前礼制教化的一种措施;

嘉石,美石也,2000年来法律事项的承载和见证;

东方嘉石,成就了儒家文明和中华法系的不朽传奇。


在世界五大法系(欧洲大陆法系、英美法系、伊斯兰法系、印度法系、中华法系)中,中华法系对东亚文明的形成和发展,功不可没。中华法系的突出特色是礼法结合、德主刑辅,这既是西周王朝的立国之策,自汉代以后也成为儒家文化和中华法系的核心理念。


西周时期,针对罪责不够入圜土、施五刑的轻犯,多以“嘉石之制”挽救之。《周礼》中有“以嘉石平罢民”“桎梏而坐诸嘉石”“士加明刑,耻诸嘉石”等的记载,受罚者或戴狱具坐嘉石之上;或去其冠饰、书其邪恶之状,使坐嘉石以耻辱之。此类以羞耻感化为目的的“嘉善”措施,不仅督促受罚者思过改悔,同时对观者也有儆示之效。




孔子是儒家文化的缔造者,也是西周礼制的推崇者。在治国方略上,孔子主张礼防——以礼乐教化防患于未然,所谓“道之以政,齐之以刑,民免而无耻;道之以德,齐之以礼,有耻且格”(《论语·为政》)。人有知耻之心,方能自修而归正。孔子所言“有耻且格”与“嘉石之制”异曲同工,“嘉石”也因而成为“导之以礼”的标志,以及司法详平公正的象征。

嘉石也有美石之义。中国古代法制“镂之金石”的传统从铭刻青铜拉开序幕,通过铭刻碑石而发扬光大。汉《孔宙碑》中有“采嘉石,勒铭示后”之言,嘉石取代吉金成为社会发展的必然,碑石也逐渐成为中华法律文化的重要载体。


碑石是立体的,古代社会的法律需求也是多元的。2000多年来,积聚于碑石上的法制内容厚重斑斓,既有属于“国之大政也,史之大支”国家法律纪事,更有大量有为史册所弃的世俗法律琐事。我们举办这个“小而精”的拓片展,一个重要目的就是展示中国古代法制的真实和多样。




借助碑石,我们有幸目睹秦始皇统一法令的丰功伟绩,领略古代皇帝圣旨、训饬的威严,重温尊儒、重教、行孝、慎刑、施政、题名等风尚的流行,同时也审视官方明确行政界域、解决讼案纷争,以及民间立界定罚、立约确权等的程序和功效。与法律内容相伴于碑石的,还有信仰的虔诚、文明的交融,乃至书法笔意之精美、造型雕饰之奇绝。




碑石上的中华法系亦是立体多元的,文物的属性、文化的内涵、制度的再现,加之传世和出土、官方和民间、实体和程序等并行,使碑刻不仅成为中华法系发展的见证,更是一笔有待系统整理研究的珍贵一手史料,中华法制文明传承的基因,很可能就隐藏在其中。


幸运的是,借助碑石,我们与传统相遇相知。那些沐浴千年风雨、承载古人无数期望的碑石,是静默的,也是永恒的。感恩自然与文明铸就的碑石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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