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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 ·​《十无益》格言碑

来源: 发布时间:2025-07-01 阅读数:

法制文物日历 | 七月一日 · 清 ·《十无益》格言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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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无益》格言碑


【时间】道光二十年(1840)春书

【地点】不详

【评述】

碑正文10行,满行8字,首尾另有钤印和题款。右上钤印“七十二峰楼”,左侧题“道光庚子春日林则徐敬书”,钤“林则徐印”和“少穆”印各一方。

清道光十九年(1839)九月,时任两广总督的林则徐在巡视澳门后,驻留广东前山(今属珠海市),并亲撰《十无益》格言用以自警及警世。格言将中国传统道德观与处世哲学凝练为十条训诫文字。而“十无益”的反面就是“十有益”。

林则徐(1785—1850),字元抚,又字少穆、石麟,晚号俟村老人、七十二峰退叟等,福建侯官县人,嘉庆十六年(1811)进士,历官翰林编修、浙江杭嘉湖道、江苏按察使、东河总督、江苏巡抚、湖广总督等职。林则徐故居坐落于福州市鼓楼区文藻山北路,其中藏书楼名为“七十二峰楼”。楼内有林则徐自题的对联:“师友肯临容膝地,儿孙莫负等身书。


林则徐《十无益》碑有多个版本传世,除福州市林则徐纪念馆外,西安文物商店亦藏有一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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