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保我子孙并六志碑》
【时间】乾隆三十六年(1770)十一月
【地点】云南腾冲市和顺镇水碓村刘氏宗祠
【评述】
碑高200厘米,宽67厘米,厚9厘米。碑阳额题“保我子孙”,碑文10行,述刘宸之祖刘台玄被摊派佃种所应交的职粮混入阖族之内,清理后,由刘宸、刘宪同侄刘华汉等认承顶纳职粮,并于乾隆三十五年(1770)八月二十三日写立凭据。
碑阴9行,载六条志文,包括乾隆二年(1737)二月奉旨永免丁粮事,及“人丁既免,为族长者,万不可吱唔合族分厘”等。乾隆三十六年(1770)十一月合族仝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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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政法大学法律古籍整理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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