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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 ·​《吴县为七襄公所祭祀告示碑》

来源: 发布时间:2025-06-08 阅读数:

法制文物日历 | 六月八日 · 清 ·《吴县为七襄公所祭祀告示碑》

《吴县为七襄公所祭祀告示碑》


【时间清咸丰九年(1859)八月十一日

【地点】原立江苏苏州文衙弄七襄公所,现存江苏苏州文庙。

【评述】

碑额题“奉宪勒石永禁”3行6字。碑身11行,最后1行字迹磨泐。碑载“七襄公所供奉关圣帝君神像,每逢春秋二祭,应请官为致祭,所需祭品猪羊由生等公捐备办”,吴县知县据司事等呈请,特向猪户、羊户、礼生、读祝、吹手、亭头、结䌽、炮手等执事人告知注意事项。年款处钤“吴县之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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