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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 ·​《圣谕诫碑》

来源: 发布时间:2025-03-04 阅读数:

法制文物日历 | 三月四日 · 清 ·《圣谕诫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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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圣谕诫碑》


【时间康熙二十四年八月立石,康熙二十三年十一月诫谕

【地点】江苏南京鼓楼公园

【评述】

碑高540厘米,宽145厘米,厚36厘米。碑身两面刻,额题“圣谕”。碑阳20行,载清康熙二十三年(1684 )十一月玄烨第一次巡幸金陵时对总督王新命、巡抚汤斌、薛柱斗等的谕诫:“今观民风土俗、通衢市镇,似觉充盈。至于乡村之饶、民情之朴,不及北方,皆因粉饰奢华所致。尔等身为大小有司,当洁己爱民,奉公守法,激浊扬清,体恤民隐。务令敦本尚实、家给人足。”两江总督王新命当即表态:“洁己率属,加意抚绥,祛黜浮华,敦崇朴实,并遍谕百姓,务使穷陬僻壤士敦礼让,民尚淳朴。”之后于江宁、苏州、安庆三处立石刻碑。碑阴刻责任官员20人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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