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文物撷英
您所在的位置: 中华法治文明虚拟博物馆 > 法制文物撷英 > 正文
来源: 发布时间:2025-01-03 阅读数:
《公议渠碑》
【时间】道光十四年(1834)十二月初二日立
【地点】河南洛阳市汝阳县小店镇小寺村
【评述】
碑高124厘米,宽59厘米,额竖题“公议渠碑”4字,旁边饰花草纹。碑文14行,满行43字。碑载嘉庆三年(1798),生员、耆英等开渠,取名为“公议渠”,灌田十余顷。后因旱甚渠口干涸,渠道几废。近因雨水丰沛,众议重开,“寻故道而疏通,照旧形而筑凿”,不数日水到渠成。特立碑以示后人“勿忘经始维艰也”。
欢迎关注
中国政法大学法律古籍整理研究所
获取更多学术信息
上一篇:清 ·《重修渠道碑记》 下一篇:清 ·《创建东平公社碑记》
版权所有:中国政法大学 京公网安备:110402430029
学校邮箱:cupl@cupl.edu.cn 地址:北京市昌平区府学路27号
关注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