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文物日历 | 十一月十二日 · 清 ·《重修三河水平记》
《重修三河水平记》
【时间】道光十年(1830)十月二十四日立
【地点】山西介休市洪山镇洪山村源神庙
【评述】
碑圆首,高195厘米,宽74厘米,宽15厘米。碑身两面刻。碑阳额题“永垂不朽”,碑身16行。
碑载宋时开狐岐泉水为东、中、西三河溉田,在三河分水池设木闸,号“水平”。清康熙八年(1669)时改为铁闸。康熙四十四年(1705)闸坏,争水之讼日多。乾隆十年(1736)重按水平,两旁增筑石堤,“而讼方息,则知水平之于三河,固非无关重轻、可有可无之物也”。道光十年(1830)大雨滂沱使水平再遭损坏,值年水老任维翰等具公禀、领示谕,重铸水平,安装之日,军宪、邑侯等官员“亲诣三河,勘立水平”,大功造成后特刊石为记。
碑阴额题“流芳百世”。碑身12行,详载工程费用支出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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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政法大学法律古籍整理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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