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文物撷英

您所在的位置: 中华法制文明虚拟博物馆 > 法制文物撷英 > 正文

清 ·《元和县严禁假冒沈丹桂堂图记碑》

来源: 发布时间:2024-10-10 阅读数:

法制文物日历 | 十月十日 · 清 ·《元和县严禁假冒沈丹桂堂图记碑》

6AF09

《元和县严禁假冒沈丹桂堂图记碑》


【时间】道光九年(1829)九月六日示

【地点】江苏苏州碑刻博物馆

【评述】

碑文10行,满行24字。首行、尾行大字,第9行尾大书“遵”字,尾行年款钤“元和县印”。

碑文载元和县收到沈立芳呈词:“身祖世安遗制白玉膏丹,有沈丹桂堂招牌图记为凭,历在台治临顿路、小日晖桥开张发兑,专治裙疯臁疮、一切肿毒等症,应验弛名。近有无耻之徒假冒本堂牌记,或换字同音,混似射利,粘呈牌记叩求示禁。”元和县据此颁发禁令:“自示之后,如有棍徒敢于假冒沈丹桂堂图记,以及换字同音混卖者,许即指名禀县,以凭提究。”碑尾刻小字“发沈丹桂堂勒碑示禁”。


欢迎关注

中国政法大学法律古籍整理研究所

获取更多学术信息

1F5E4


分享到:
友情链接:

版权所有:中国政法大学 京公网安备:110402430029

学校邮箱:cupl@cupl.edu.cn 地址:北京市昌平区府学路27号

关注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