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嘉庆二十年(1815)清荷月
【地点】原立浙江宁波南门白龙王庙,现存天一阁南园游廊。
【评述】
碑高160厘米,宽98厘米,厚13厘米。碑额横题“敕封/三圣白龙王庙碑”。碑身19行,满行39字。祠下弟子公立。
碑文载庙旁东首有金姓园地,于嘉庆十五年(1810)十一月间卖与邑中张姓拟建宗祠。因宗祠有碍庙宇风脉,公议捐钱,于嘉庆十七年(1812)九月向张姓取赎。达成共识后,考虑“公券不能藏于一家,庙祀不能司之一人,爰公议阄定年次,轮流两堡合承一年,掌管契券、收花并台后屋租、地租等事”。又考虑“契券等项日久恐有疏虞,议将新置园产并旧园地”勒石开载,树之庙中,以垂不朽。
《白龙王庙园产轮管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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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政法大学法律古籍整理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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