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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 ·​​​​​《吴县示禁保护玉器业祀产碑》

来源: 发布时间:2024-08-07 阅读数:

法制文物日历 | 八月七日 · 清 ·《吴县示禁保护玉器业祀产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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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县示禁保护玉器业祀产碑》


【时间嘉庆十三年(1807)四月示

【地点】碑原在江苏苏州专诸巷周王庙,现存苏州文庙

【评述】

碑方首,碑身中下部有断裂痕,部分碑文残缺。额题“奉宪永禁碑”3行5字,两旁饰仙鹤纹,上饰云纹。碑文21行,其中首行和第9行字体大于常文。第9行年款处钤有方印。


碑文载玉器行徐承德等凭中置买周宣灵王庙贴间壁雷春熙名下市房一所,用时价银104两,因“将契据存案注销,并求给示勒石庙旁,以昭久远”。吴县据此颁示禁碑:“如有地匪棍徒藉端阻挠,以及冒称原主希图滋扰,或有人捏以废契盗卖者,许即随时禀县,以凭拿究。


清代苏州琢玉业集中在城西阊门里专诸巷及天库前吊桥一带,遵奉祖师爷周宣灵王。镇庙之宝——三足碧玉蟾现藏在苏州博物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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