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文物撷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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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发布时间:2024-07-01 阅读数:
《大足县正堂示禁碑》
【时间】嘉庆元年(1796)三月朔五日
【地点】重庆大足
【评述】
碑额题“正堂示禁”,碑文14行 ,中部磨泐较甚。碑文内容为大足县知县为禁止宝鼎寺寺僧盗卖寺产和不法棍徒在寺扰害而颁示的禁约。文中有“枷号三个月”、“按律究治,决不少贷”等字样。方丈慧心统领合堂两序大众合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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