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乾隆三十七年四月二十三日札付
【地点】山东邹城市孟府大堂院西厢房廊下
【评述】
碑高28厘米,宽112厘米,嵌于墙上。碑文32行,满行20字。首行题“札领钤记碑”,尾文“札付”二字大于碑文数倍。年款处钤方印,印文为“袭封衍圣公印”。
此为袭封衍圣公府出具的札付公文,主旨为严格孔府所属职官的用印规制。孔府所属职官的印信,“除四氏学教授、学录原有部颁印信外”,还有各氏五经博士、孔氏族长,以及圣庙执事官、林庙举事、书写伴官、百户官、典籍官、司乐官等,均各有职掌专守,但“向俱自刻钤记,大小不伦,甚非体制”。衍圣公府根据“文武佐杂等官钤记由省会官铺镌给,其余市肆不准私雕,犯者按律问拟”的法律规定,提出遵照现例,由“孔府衙门官匠镌刻,每颗给工料银三钱,编列字号后先。交待其自刻钤记悉令缴销。将来有模糊者,呈请更换,以昭画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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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政法大学法律古籍整理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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