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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 ·​​​​​​《柳池禁约》

来源: 发布时间:2024-06-02 阅读数:

法制文物日历 | 六月二日 · 清 ·《柳池禁约》

《柳池禁约》



【时间乾隆三十九年(1774)四月立

【地点】河北石家庄市井陉县于家村

【评述】

碑额横题“柳池禁约”,碑文10行,行17字,首行题“立柳树坑禁约”,立约人为于谦后裔,立约时间为明嘉靖年间(1522-1566)。


井陉县于家村始建于明成化年间,是明代著名政治家于谦(1398-1457)长孙于有道迁居繁衍之地。于有道四世孙(1513-1573)、于怀(1516-1581)任家族长期间,承袭祖上基业,造田打井,立规订约,使旱庄用水难题得到有效解决。乾隆三十九年(1774)四月,于姓后裔“
奉祖遗约”,将200年前的用水禁约刻于碑石,警示人们不得违背祖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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