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乾隆三十九年(1774)四月立
【地点】河北石家庄市井陉县于家村
【评述】
碑额横题“柳池禁约”,碑文10行,行17字,首行题“立柳树坑禁约”,立约人为于谦后裔,立约时间为明嘉靖年间(1522-1566)。
井陉县于家村始建于明成化年间,是明代著名政治家于谦(1398-1457)长孙于有道迁居繁衍之地。于有道四世孙(1513-1573)、于怀(1516-1581)任家族长期间,承袭祖上基业,造田打井,立规订约,使旱庄用水难题得到有效解决。乾隆三十九年(1774)四月,于姓后裔“奉祖遗约”,将200年前的用水禁约刻于碑石,警示人们不得违背祖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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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政法大学法律古籍整理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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