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文物日历 | 一月二十六日 · 清 ·《奉宪勒石永禁虎丘开设染坊碑记》
《奉宪勒石永禁虎丘开设染坊碑记》
【时间】乾隆二年(1737年)九月
【地点】江苏苏州虎丘山门口。
【评述】
碑高155厘米,宽73厘米。额题“奉宪勒石永禁虎邱染坊碑记”。碑文漫漶较甚。碑文大致内容为:虎丘乃吴中名胜,也是康熙皇帝数次南巡必经之处。但“雍正二年,有射利之徒,妄希开设染坊”。为避免染坊颜料污染水源,虎丘九都六、七、八、十二、十三图士民联名呈控官府。苏州府指令属县实地勘察后同意士民请求,指令“将置备染作器物,迁移他处开张”。士民“诚恐日久事远,保无复蹈前辙,滋生事端”,再请示官府于虎丘山前立碑。此要求亦得到批准,苏州黄知府批示属县:“仰即如详勒石永禁。取具碑摹报查”。元和、长洲、吴县据此“勒石永禁虎丘开设染坊”,并声明“如敢故违,定行提究”。碑后署名者多达百余人。同时标注禁设染坊的地段为“东至彩云桥,西至四廓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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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政法大学法律古籍整理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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