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文物撷英

您所在的位置: 中华法制文明虚拟博物馆 > 法制文物撷英 > 正文

清 ·《长元吴三县禁违示扣克致启争端碑》

来源: 发布时间:2024-01-30 阅读数:

法制文物日历 | 一月三十日 · 清 ·《长元吴三县禁违示扣克致启争端碑》

《长元吴三县禁违示扣克致启争端碑》


【时间】 乾隆四年(1739年)七月

【地点】原立江苏苏州阊门外广济桥堍,现存苏州文庙。

【评述】

碑高110厘米,宽73厘米,碑身中部断裂。碑文30行,下部字迹漫漶难识。苏州府长洲、元和、吴县三县联合示禁立碑,事由为“ 违示扣克等事 ”。

碑文载两起踹匠
告商之事 。一是乾隆二年(1737)十月“ 苏郡踹匠王言亨妄控店商赵信义等不遵旧例,扣克工价一案 ”,并“ 越控督抚 ”;另一起是乾隆二年四月踹匠殷裕公因米价昂贵,“ 请照松郡之例 ”增加工钱之事。经苏州府、松江府会详,及布政司、总督部堂等各级官府查核批转,因米价难于定一,通常“ 黄米、白米素贵于籼 ”,且米价“ 亦有此高彼贱之分别。若不议明,似未足以杜商匠争端 ”。最终商议:“ 每布千匹,加帖银二钱四分,既符向例,又于众匠中暗寓加增,使沾实惠,似属允洽,仍请勒石 ”。经上级核准后,长元吴三县立碑公示。年款后列有45家布商姓名,说明工匠加钱一事,得到众商认同。


欢迎关注

中国政法大学法律古籍整理研究所

获取更多学术信息


分享到:
友情链接:

版权所有:中国政法大学 京公网安备:110402430029

学校邮箱:cupl@cupl.edu.cn 地址:北京市昌平区府学路27号

关注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