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文物日历 | 十月二十一日 · 南明 ·《泸山碑记碑》
《泸山碑记碑》
【时间】南明永历六年(1653)十月
【地点】四川省西昌市泸山光福寺大雄殿东墙外侧
【评述】
碑高88厘米,宽48厘米,青石质。碑额阴线双勾楷书“泸山碑记”四字。碑文记载了明嘉靖年间,泸山光福寺原所有的段氏族人遗田因地震而坍塌,但仍存差赋。僧众倍受苦累,便向道员申诉,得以免去差赋。山下另有土官阿踰令人开垦的田地。光福寺僧众恐时移事往,差赋无常,寺产受损,故勒石刻碑。碑系南明永历六年(1653)住持僧所立。
因碑文涉及嘉靖十五年(1536)地震,故被纳入“西昌地震碑林”,被现代学者作为研究地震时间、范围、震后建筑物破坏等情况的重要史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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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政法大学法律古籍整理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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