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文物日历 | 十月十九日 · 清 ·《松江府为禁修葺官府横取赊买竹木油麻材料告示碑》
《松江府为禁修葺官府横取赊买竹木油麻材料告示碑》
【时间】顺治九年(1652年)八月
【地点】原在松江府署旧址(现上海松江二中)
【评述】
碑石保存情况不佳。碑文24行,载据侨居松江的竹木等业徽商呈控:“苦于当官,屡奉修葺察院及各衙门,经承希图射利,指修佥票,任意取货。上以为公,下实私弊。”并遭督工官役、经承、胥役、营兵等“百般勒掯”。松江府遵奉巡按江南监察御史和督镇军门的批示:“仰府厅县衙各属吏书及各营兵丁人等知悉:如奉修葺各衙门,务要现银平买。毋许赊取料值,致违先禁。”特将宪颁禁款7条罗列于后。
出示责任者为松江府知府廖文元、同知杨树声、通判王慧毓、推官韩理,华亭县知县刘成龙;下列木商、竹铺商、油麻铺行、松杉板行、钉铺行、木商小甲等50余人“仝立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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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政法大学法律古籍整理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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