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文物日历 | 六月三十日 · 明 ·《有司官赴任仪注碑》
《有司官赴任仪注碑》
【时间】
洪武十八年(1385年)初定,洪武年间(1368—1398)立碑
【地点】原立于南京故宫午门,现立南京明故宫五龙桥东南侧。
【评述】
碑高285厘米,宽159厘米,厚34厘米。无碑额,四周边框饰勾连纹。碑身有裂痕。碑身17行,满行28字。首行碑题“有司官赴任仪注”。
碑文详载官员上任及九年任满应当遵守的程序、礼仪,祭祀祝文格式,祭祀用品的等级、享用范围,以及祭费支出等。
碑原立南京故宫午门。据《明太祖实录》卷五四载:洪武三年(1385年)诏 “
于午门外择空地立亭建碑,刻国家政事可为定式,及政令之善者,著为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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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政法大学法律古籍整理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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