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定县重修县学碑并铭》
【时间】淳祐四年(1244年)
【评述】
现存上海嘉定孔庙。
碑高183厘米,宽87厘米,额篆“嘉定县重修县学碑并铭”5行10字。碑身18行,满行57字,华文阁直学士、中大夫、提举江州太平兴国宫、德安县开国伯、食邑九百户、赐紫金鱼袋王遂撰并书,朝请郎、国子司业、兼起居舍人、兼侍讲黄自然题额。
碑文载撰文者王遂之父曾于乾道四年(1168年)任昆山尉,王遂之弟王选于淳祐四年(1244年)出知嘉定县,勤于治事,“惟是县之学,自令高衍孙始,而养士之费才百石,郑提举霖继之,增百石有差,士始来学”。在县学建成(参见6月14日南宋《嘉定县学之记》)25年之后,已见废坏。知县王选于当年进行全面修缮,并争取学田助费。碑文称“自殿及门、廊,屋三十三间”,又刊石立匾,“修葺未备者,一切略治,计三万四千余缗,米七十五硕,未尝有取于吏胥牙侩,而从学者欣然”。县学的人才培养也于当年初见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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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政法大学法律古籍整理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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