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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宋 ·《秀峰寺公据》

来源: 发布时间:2023-04-28 阅读数:

法制文物日历 | 四月二十八日 · 北宋 ·《秀峰寺公据


《秀峰寺公据》



【时间】 宣和五年(1123年)二月二十八日


【评述】

江苏苏州灵岩山。

碑身17行。碑文载灵岩山秀峰寺住持僧荣状申:本寺于元丰三年(1080年)改作十方,圆照禅师、无际大师接续住持。有“
本府杨朝散宅舍到庄田一百八十亩,所得花利尽入常住”。“切虑岁久有违杨宅元舍心原,今拟立定欲乞于其本数内每年拨米二十四硕入圆照法空禅师塔,一十二硕入无际塔,供备香火,以为永例”,并请求“特赐台判,付本寺刊石,永远为照”。使府特批“执状依所乞”,并签押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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