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文物日历丨七月三十日 · 秦 · 琅琊刻石并二世诏
七月 · 镂之金石
秦 · 琅琊刻石并二世诏
秦代刻石,刻于秦始皇二十八年(前219年)、秦二世元年(前209年),原在山东诸城县海神祠(今山东胶南县琅邪台五大夫阙),残石现藏于中国国家博物馆。刻石为竖长方体,形制与后来的碑较接近。残石高129厘米、宽67.5厘米、厚37厘米,现存13行、87字,前2行为始皇从臣的官职和姓名,后11行为二世诏书。《史记》卷六《秦始皇本纪》有记载。秦始皇统一全国后巡视郡县,先后七次刻石纪功,以示威强,明令“端平法度”“匡饬异俗”“除疑定法”,强调法制在国家治理中的作用。秦刻石大多毁损,现仅存琅琊刻石和泰山刻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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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政法大学法律古籍整理研究所